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高教学会〔2014〕2号文件,现将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课题申报者要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自行选题,选题范围应着重于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理论研究及浙江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中关于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改革的内容。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对被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自筹经费课题由项目组以经费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鼓励跨部门组建课题组。
三、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6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2.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由于是限额申报,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待评审通过后再根据通知上交评审费。
3.申报截止时间:4月15日。
联系人:曾静、杜淑芬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材料报送:行政楼220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