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性和计划性,切实加强对省部级以上项目申报的指导、论证和咨询工作,有效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学院认真编制和实施201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需求,明确重点,编制计划,具体要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高校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等项目(课题)申报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类项目申报的组织、论证和指导工作。
2.拟邀请专家应在省内外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具有丰富的项目组织和指导经验。
3.要增强绩效意识。由校科研处资助的指导活动原则上为各学院一场,具体申报指导活动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面向全校教师开放,充分体现共享性。
4.考虑到各类项目的申报进度,要求理工类项目申报的指导计划一般应在9月30日前完成,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的指导计划一般应在12月15日前完成。
5.务请各学院在9月12日(星期五)下班之前将《201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工作计划表》(见附件)(电子稿请发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上报科研处。
联系人:曾静 电话:8025631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