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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2458次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2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科金办发〔2014〕20 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陆与注册申报系统
    (1)申请者须首先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www.zjnsf.gov.cn)注册帐号成为会员,并经过学校认定为正式会员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2)已注册帐号的老会员请务必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根据注册帐号信息进行用户登陆。
      二、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面上项目(原称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4.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5.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6.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请各学院(部门)务必注意统筹省基金项目与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关系。
      7.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8.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5年度项目(不含学术交流项目)申请资格。
      9.2012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学校报送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5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科技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浙财教〔2012〕29号)和《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2〕357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及相关审核工作。
      3.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科研处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科研处盖章后,予以留存,并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与纸质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提交给科研处;申请人提交省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
      申请书不得含有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以及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书简表、结题报告等内容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公开。
省基金资助工作实行全程公示与反馈制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及时公布全部申请项目和拟资助项目的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初审、专家评审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议等各阶段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申请人及所在依托单位。
      六、集中填报和接收时间
      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4年9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因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8日16:00时,以便审核和限额推荐。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省杰青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
      2014年10月31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当将经科研处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该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  静(8025631,13819014002)
                  杜淑芬(8027607,18892690883)
      办公室:行政楼228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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