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省市县联合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市科发计〔2015〕2号)要求,决定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列入2011年、2012年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市财政资助2万元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要求验收。
(一)验收材料包括:
1.《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附详细经费开支明细表);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
5.相关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6.《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7.项目验收汇报PPT。
上述材料于2015年3月7日前提交1份(不需要装订成册);项目验收申请待市科技局审核同意、修改后的1-5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0份)。电子稿发到校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二)验收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市财政资助经费1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及立项不资助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请结题。
(一)结题材料包括:
1.《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
2.《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没有签订合同的除外);
3.《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附经费开支明细表);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
5.相关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之1请单独装订(一式4份),材料2-5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稿发到校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二)材料上报时间:2015年1月29日下班前。
四、注意问题
(一)下列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1.截止2014年12月30日,超过合同规定完成时间6个月(含)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
2.曾提交过延期申请,且承诺延期完成时间在2015年2月底之前的项目。
(二)根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市财政所拨款经费在申请验收结题之前需执行完毕。
请各学院(部门)和各项目组高度重视验收结题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研究任务与目标。
联 系 人:曾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附件: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