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创新人才在“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6〕23 号)和关于印发《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发展计划》等八项计划的通知(衢委人才〔20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创新团队至少明确1名带头人,可根据需要设立2-3名共同带头人,带头人应是市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学术(技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专业、年龄、梯队结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核心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成员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提倡创新团队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
(三)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美丽经济幸福产业”的创新团队。
(四)申报的创新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和条件,具有完成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标志性创新成果已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二、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一式6份,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
(二)因限额申报,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初审后上报。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衢州市重点创新团队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