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博士创新站中期及博士工作站终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相关博士工作站/创新站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博士工作站/创新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夯实博士工作站/创新站团队在科技研发、社会服务以及应用型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博士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衢院科〔2020〕3 号)、《衢州市博士创新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衢市科协〔2023〕3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二批博士创新站中期及博士工作站终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衢市科协〔2021〕17号和衢市科协〔2022〕10号文件中公布的第一二批博士创新站进行中期考核;衢市组通〔2018〕18号、衢市组通〔2019〕29号、衢市组通〔2020〕22号文件中公布的博士工作站进行终期考核,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博士工作站/创新站负责人填写《博士工作站/创新站考核报告》(附件2)和《博士工作站/创新站成果清单》(附件3)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将适时组织人员走访建站单位进行现场核对,最后给出考核意见,核准后在科研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时间
各考核对象准备好相关材料电子版(PDF版式)和纸质各一份,于2024年3月29日16:30前报送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4年4月5日16:30前报送至科研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后的请说明情况。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同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海翔
联系电话:8026581
附件:1.博士工作站(创新站)考核名单.xlsx
2.博士工作站(创新站)考核报告.docx
3.博士工作站(创新站)成果清单.xlsx
4.关于开展第一二批博士创新站中期及博士工作站终期考核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与社会合作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