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西分校科〔2007〕3号文件关于“学术期刊参照‘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定级标准’”的规定,依据《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和统一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的通知》(浙大发人〔2008〕39号文件),现对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作相应调整和统一。具体调整如下:
1、一级期刊:浙江大学2005年公布的《浙江大学国内一、二级学术期刊名录》中的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含权威期刊)。
2、取消2005年版《浙江大学国内二级学术期刊名录》,同时将二级学术期刊改称为核心期刊,并参照浙江大学相关标准,将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作为统一后的核心期刊,其中列入一级学术期刊名录的期刊作为一级期刊。上述核心期刊(CSCD、CSSCI)均不含扩展库(版)期刊。
3、从2009年度开始执行上述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考虑到学术论文投稿与发表的时间差等因素,本通知下发之日前投稿原二级学术期刊(凭有效证明),并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学术论文,仍按核心期刊对待。
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CSCD)和引文库来源期刊列表(2007—2008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2008—2009年)请从科研处网站“科研政策”栏中下载。
科 研 处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