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2009年度校级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周期为一年。
2、申报对象:校级项目申报对象限2010、2011届学生,为确保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如期结题,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限2011届学生。
3、各项目务必配强指导教师。
4、各项目申报人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一式4份),有关文件及表格请见附件。
5、请各系(部)务必在2009年6月15日前统一将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联系人:杜老师,8027607。
科研处 学生处 团委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2.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法
3. 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实施办法
4.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实施办法
5. 相关表格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