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教科规办〔2009〕7号文件,浙江省教育科学2010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教师今年不得申报。
2.课题评审费由各申报人自理(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规定,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
3.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及课题评审费于10月31日前送交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4.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027607
附件:申报表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