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研管理水平,总结和推广科研管理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和系(部、中心)承担科研管理工作的相关个人。
二、评选条件
1. 积极主持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拟订、实施有关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在促进本系(部)科研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成绩显著。
2. 积极组织和指导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所在系(部)科研工作成绩显著。
3. 积极为各级领导和教师提供科研信息服务,主动为学校、系(部)科研工作献计献策。
三、评选程序
1. 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部门限额推荐1名,并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由系(部、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1日前交学校科研处(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附件:申报表
科 研 处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