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0年度院级大学生科技项目申报暨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两类,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项目分别以“衢州学院”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报。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 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08、09级)。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5.资助计划入选者不得替换,资助金额不得截留。
6.院级项目经费每项300元,省级项目将获得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学校按1:1配套经费支持。
7.各项目申报人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有关文件及表格请见附件。请各系(部)务必在2010年5月30日前统一将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联系人:杜老师,8027607。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4.相关管理办法
团委 科研处 学生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