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部门:
根据浙教办高科〔2010〕70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同时,根据浙教办高科〔2009〕133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课题只有结题后,才能作为职称晋升的成果),科研处从即日起受理历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科研项目申报
1. 正在承担市厅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而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同个职称段曾获得过2项市厅级立项不资助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2. 201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已经开通,请老师们注册登陆并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老师在注册后,与科研处联系开通后即可上报)。
3.各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书一式2份,于6月1日前统一上报学院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二、历年科研项目项目结题
1. 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作为验收依据。
2. 项目结题以《申请书》所填内容为依据。2008年后立项项目的结题须先在网上按要求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3. 截止时间:《结题报告》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与佐证材料订在一起,5月24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4.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027607。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科研项目的通知 2.申报书
3.结题报告
科 研 处
201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