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9号文件,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高校)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2011年申报课题分为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两类。重点课题原则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今年我校申报限额:重点课题3项,一般课题9项。
三、正在主持省教科重点课题而未结题的教师,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正在主持省教科规划年度规划课题或其他市厅级及以上课题而未结题,或同一职称期间已主持过2项以上(含)市厅级立项不资助课题的教师,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一般课题。
四、课题评审费由各申报人自理(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规定,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
五、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6份及课题评审费于10月31日前送交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六、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027607
附件:申报评审表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