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规划办课题申报通知精神,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有关申报通知和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二、申报人须填写《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
三、上报材料和时间:各学院(部门)将审核合格的 《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连同《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于4月8日前报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到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
四、注意事项: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其他类别的课题为一至三年(专项课题另有要求的除外),课题研究阶段从2011年7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有特别规定研究时限的除外)。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3.课题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4.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左右。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5.“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修改和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今年规划办拟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实行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6.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附件1.申报通知
附件2.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3.课题申报表
附件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5.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