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科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二份。
2.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的著作1部;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等必须齐全)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附实际工作部门领导批示或采纳证明原件1份。
3.请登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zjkysz.cn),分别在“立项项目管理”的“项目年度进展管理”、“结题管理”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完成网上递交,否则无法办理结题手续。
二、上报材料时间
各学院(部门)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签署意见后的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者将延至11月办理。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