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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浏览:2593次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7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电传〔2011〕106号文件精神,2011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你们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详见浙教电传〔2011〕106号文件,有关文件和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一般项目限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重点项目限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一般项目:
       (1)项目申请者已取得过省教育厅项目;
       (2)项目申请者已取得过2项及以上市厅级项目;
       (3)项目申请者正在主持其他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
      3.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参与2个项目。
      三、推荐名额
      本年度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一般项目10项,重点项目1项。根据《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衢院科〔2010〕1号)精神,现将一般项目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贸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各1项;其他各部门总计1项。
      各教学部门要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评审推荐工作。重点项目和其他部门的一般项目,由科研处负责推荐。
      四、申报办法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1年6月20日止。请申请者登陆申报平台(http://www.zjkysz.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教师在注册后,与科研处联系开通后即可上报。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各部门将审核合格并签署明确意见的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一般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一式1份,于6月20日前报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到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各部门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向优秀中青年教师倾向,把握条件,确保质量,重点考察选题的创新性、学术意义、应用价值以及前期基础。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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