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社科规[2011]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详见浙社科规[2011]9号文件。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其中1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将电子稿发到科研处信息员7。
(2)研究成果一式5份,论文形式的,其中一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1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5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声明书》一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三、受理时间
科研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9日。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