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只申报一般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今年我校申报限额为12项。
三、正在主持省教科规划课题且在2011年10月31日前不能结题,或累计主持过2项以上(含)省教科规划一般课题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课题评审费由项目申报人自理(根据省教科规划办规定,课题评审费为100元/项)。
五、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0月31日前将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课题设计论证各一式6份,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及课题评审费送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到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信箱。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