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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浏览:1987次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1日
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衢州市科学技术局有关通知的精神,立项项目不及时验收的单位将实行限项申报。为切实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保证学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于近期开展衢州市科技计划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和形式
      在研项目清单详见附件;本次结题验收会议采取同行专家评议的形式,检查有关项目的完成情况。
      二、上报材料和时间 
      装订成册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一式5本于11月25日前上报科研处。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准备工作, 结题验收会议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汇报。
      2.按有关规定,项目超期两年未结题验收者,学校将收回配套经费。对超期两年半及以上的项目,将作出撤销处理。
      3.学校对立项项目不及时验收的学院将实行限项申报。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为教师营造良好的科研条件。
      结题验收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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