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学院科研成果及项目资助奖励办法》(衢院科〔2010〕4号)规定,开展201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统计范围:2011年1月1日起至目前为止、列入衢院科〔2010〕4号文件要求的科研成果,包括获奖成果、专利成果(职务发明)、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
二、申报统计程序
1.由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填写《2011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稿上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2.各单位科研秘书对各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2011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统计汇总表》(附件2),于12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同电子稿上交科研处。
3.所有成果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填报。
4.上报材料要求:获奖成果、专利成果(职务发明)、学术论文(含收录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提供原件1 份(科研处审核后归还),学术专著原件1 份。
5.联系人:徐天有;电话:8026581(短号:388581)。
附件1:
附件1.doc
附件2:
附件2.doc
衢州学院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