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电传[2012]72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范围
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三、申报步骤
1.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要求及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学校、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类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学校、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9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3.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