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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办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浏览:1144次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5日
各学院(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集中受理。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按期结题,现将有关催办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结题需报送结题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附件1)。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附公开出版的著作1部;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附实际工作部门领导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未标注的,不作为结题验收依据。
      3.各项目负责人除了报送结题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网(http://www.zjkysz.cn/index.php),在“立项项目管理”——“项目年度进展管理”——“结题管理”中,填写结题内容。
      4.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19日前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部门)统一报送科研处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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