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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清理、办理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手续的通知

浏览:1361次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17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管理,现就2011年以前校级科研项目结题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对2010年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本次不能结题的一律终止。
     二、2011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需递交延期申请。
     三、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教师,请根据项目结题要求上交《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1份以及电子文档(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电子稿发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由各部门集中上报到学校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
     联系人:杜老师;电话:8027607。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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