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社科规办〔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市级社科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申报课题以对策应用性课题为主,申报者应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根据“选题指南”确定具体课题,完成期限为一年。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曾主持过市厅级以上(含)立项不资助课题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该类课题。
三、请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材料1式7份于5月24日前送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到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 邮箱。
联系人:杜老师(8027607)、曾老师(8025631)。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