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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1789次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30日
各学院(部门)、项目负责人:
      根据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和中期检的通知》(衢市科发计〔2013〕30号)和《2013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衢财监督[201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级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科技项目绩效考评和中期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科技经费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效绩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科学评价科技产出提供依据。
      二、考评检查的范围和期限
      (一)考评检查的范围
      2012年度财政补助经费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考评检查的期限
      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三、考评检查的内容
      考评检查的内容包括专项资金的投向、分布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经费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
      四、考评检查的依据
      (一)《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
      (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教〔2012〕357号 )
      (三)《衢州市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衢财行[2012]15号)
      (四)《2013年衢州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衢财监督[2013]3号)
      (五)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五、考评检查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评检查的方法
      考评检查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衢州市科技项目实施绩效考评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对重点科技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自评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评价报告。
      (二)考评检查的程序
      1、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考评检查工作小组,计划处、高新处、农社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2、项目承担单位填报《衢州市科技项目实施绩效考评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计划处、高新处、农社处在审核相关材料的同时,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实施的绩效和自评报告的真实性,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归集的规范性等。
      4、考评检查组根据书面评价及实地考察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六、具体要求
      1、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报《衢州市科技项目实施绩效考评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8月19日8:30至15:30时报送学校科研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档发送至OA邮箱科研处信息员7)
      2、各学院(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项目的考评检查工作。
      3、考评检查工作人员在考评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廉政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评价做到科学、客观、公正。
      衢州市科技局联系人:徐晖、徐杭 (电话:0570-3047307)。
      校科研处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027607,18892690883,移动校园670883)
      特别提醒:经费使用说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8月7日、14日到计财处找彭老师办理)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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