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对策类课题、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后期资助课题、欠发达地区课题、“水文化”专项课题。
二、各类课题申报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
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
(二)对策类课题
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省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申报,分上下半年两次立项。学校科研处常年受理,申请上、下半年课题的材料最迟分别于5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上报学校科研处。
2.申报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在浙江的实践,围绕省委提出的“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浙江“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等重大主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现实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发现真问题,找出真答案。
3.申报课题由省社科规划委托专家进行筛选鉴定。根据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纳摘编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情况,结合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意见,给予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等立项等级。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
(三)基础理论研究和后期资助课题
1.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擅自以同样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省社科规划办可保留其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要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四)欠发达地区课题
欠发达地区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申报。研究内容应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地方特色文化。
(五)“水文化”专项课题研究。
这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等重大部署,配合“中国梦想·美丽浙江”主题宣传活动而特设的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研究。研究重点为:治水的机制体制、五水共治与经济转型、五水共治与生态文明、五水共治与新型城镇化、国际治水案例借鉴、浙江治水历史、水文化与浙江文明发展等。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从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两个层面进行课题设计和研究。成果形式根据研究类型确定,基础研究为专著和论文,应用对策研究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底。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部门)加强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
4.“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础理论研究和专项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申报对策类课题需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重大课题按通知要求递交申报材料。
2.各学院(部门)《课题申请汇总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见附件或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4.科研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联系人:曾静、杜淑芬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电子邮箱:OA系统信息员7邮箱
材料报送:行政楼220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