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一)对策类课题
今年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实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1.申报方式。对策类研究需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围绕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部署和战略目标;围绕“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力促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系列“组合拳”,紧扣浙江转型发展中的区域性特点、难题和重大举措等进行。申报者请根据2015年省哲社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一),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申报文档随后通过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上报。
2.受理及立项方式。省社科规划办将动态发布对策研究课题指南,并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决策参阅件)申报。所呈报成果如入编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并获省级领导批示,即自动立项;其余成果委托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在综合专家评鉴的基础上,确定入选课题(包括自动立项课题)的立项等级(分为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两类),每半年评审立项一次。
申报人向校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3月20日,下半年10月20日。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
(二)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申报。
1.基础理论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
二、其他有关事项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2.“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三、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3份(4000字以内)。申报对策类课题详见附件1。
2.各学院(部门)提交本学院(部门)的所有课题《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见附件或直接从省社科网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4.除对策类课题外,科研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月12日。
联系人:曾静、杜淑芬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电子邮箱:OA系统信息员7邮箱
材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