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于近期开展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研究期限至2015年6月的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市财政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申请结题;
2.市财政资助经费在5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开展会议验收。
三、工作安排
1.项目组需提交验收材料:验收申请书、合同复印件、工作技术总结、成果提供形式、其它证明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的附件材料等。上述材料于6月25日之前由各学院(单位)统一上交校科研处(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
2.对有财政拨款补助项目,学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经费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验收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项目组向校科研处提交装订成册的正式验收材料1式9份,并准备8-10分钟的PPT汇报稿,由校科研处统一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需评审的项目根据评审要求同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与验收工作同时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的结题验收和评审工作。
2.合同执行期到期前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不得申请延期。
3.其他未尽事项根据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15年衢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拟结题验收清单.xls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