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科院〔2015〕7 号、 浙教规办〔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以各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申报。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其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评选条件(请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和受理时间
由申报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7份(如有需要,在申报表左上方注明“有附件”。可随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合订成册。如是专著,提供专著封面、目录、封底及专著内容简述报告,和其他材料一并合订成册,无需提交专著。),于2015年8月31日9:00-11:00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曾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材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附件:
1.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doc
2.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3.
浙江省(2013—2014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4.
衢州学院科研成果申报汇总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