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科院〔2015〕7 号、 浙教规办〔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2.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5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6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其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3)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3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4)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6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2.所有申报材料请按规定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科研处。电子材料的报送需与纸质材料同时进行,电子材料发送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其中附件10或附件11以“xx高校(地区)成果奖报送汇总表”命名,每个成果的附件9和主报告放置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以“学校名+序号”命名,如“衢州学院01”,序号需与附件10或附件11的序号相对应。
3.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4.教育科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本次获奖成果,学校将给予1︰1配套奖励。
联系人:曾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附件:
1.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doc
3.
201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高校).xls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