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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衢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浏览:1678次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31日

 

各学院(部门):

2017年度衢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竞争性分配项目。围绕衢州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开展的研发项目,衢州柑桔产业转型升级科技攻关项目。

(二)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队)项目。围绕“双百”科技型中小企业“登高计划”实施的研发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通过产学研合作在衢州本地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采用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四)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创新研究院项目。

(五)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围绕支撑服务本地产业发展,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能力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为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及申报项目的质量,申报项目必须充分考虑与衢州产业经济的结合度,具有良好产学研基础的项目。

2.作为负责人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

3.正在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不在本范围之内)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切换至“衢州市”进行注册并申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时,在“项目情况”备注栏注明项目类别(竞争性分配、产业指导组、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

(二)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先通过网络申报,待对拟立项项目公示后,纸质材料再与预算申报书一并统一报送。未入选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

(二)根据《衢州市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竞争性分配项目、产业指导组(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

2.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配套项目需提交申请表、立项文件、项目合同或责任书、经费实际到位凭据等。

3.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报告、技术交易合同、检测报告、经费支付凭证等。

4.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列表。

(三)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门)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作出明确排序,并在本部门对排序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填写在《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审批表》中(附件2)。

2.2017年7月14上午900-1100,各学院(部门)把排序结果(《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审批表》)上报科研处,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3.学校在推荐过程中,综合考虑近年来各类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绩效较好的单位予以优先。

 

联系人:曾静、杜淑芬

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材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7年5月31

附件:

1.衢州市2017年度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

2.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汇总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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