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教规办〔2017〕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且是在2017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请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二级学院的章);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五份)(证明科研成果价值的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等也可合订在主报告中,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以论文和专著申报的可以不提交主报告,专著和论文必须是已出版或已发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课题名称和编号的标识。论文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且在醒目处盖上初审单位的审核章。专著是已经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由于原件不退还,提交材料必须有二本原件,其余可以是书稿复印件。专著和论文也是提交一式五份。
3.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包含原件)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等可在附件下载。
所有活页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请将字数控制在5000字内,否则可能影响检测。
4.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到科研处,同时所有电子材料由学院(部门)统一打包发送至OA系统科研处信息员7邮箱。
联系人:曾老师、杜老师(联系电话:8025631、8027607)。
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7年6月20日
附件:
1.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3.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