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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浏览:1228次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学院(部门)

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201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8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10)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本年度拟设国家重大和重点(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课题若干,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委托课题的研究内容及课题承担者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确定。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5.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6.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7.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要求推荐上报相关材料。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内的排序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工作。

三、申报办法

1. 因时值寒假,我校申报统一时间为201831日上午9-10点。

2.材料要求:申请书活页请从附件中下载。

1)电子材料要求

①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衢州学院-张三-H-B(活页)”(则表示衢州学院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衢州学院-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

②部门: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其他类别)汇总表(浙江省)(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

2)纸质材料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①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

②部门:2018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其他类别)汇总表(浙江省),部门申报项目2个及以上者,必须提供排序和公示情况。

联系人:曾静

联系电话:802563113819014002

材料报送:行政楼218办公室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8115

附件:

1.附件2: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2.附件3: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3.附件4: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4.附件5: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5.附件6: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6.附件7: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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