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8年下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受理结题材料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2.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zjkysz.cn/)填写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并上传;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和项目成果材料1套。
3.申请结题的科研项目各类成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成果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附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目录页、正文和版权页,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供被SCI、EI、ISTP、SSCI等相关检索部门收录的证明。
2)软件系统
成果形式为软件系统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文件;如果项目成果是软件系统或光盘,还须同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或软件使用说明。
3)研究报告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附相关的工作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4)著作/教材等出版社
成果形式为专著或教材等出版物的,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出版物1部。
5)专利
成果形式为专利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的专利证书;项目预期成果要求专利申请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作为第一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机构正式受理证明。
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未标注的,不作为结题验收依据;
4.联系人:尤老师(8027607)、曾老师(8025631)
附件1:
2018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结题清单.xlsx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