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社科规办[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将衢州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型和范围
1.评奖类型:
(1)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志书、科普读物等);
(2)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及调研、咨询、对策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
2.评奖范围:本次评奖限评2017-2018年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或内部发行的著作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地)级以上机关单位主办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类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二、申报条件
1.我校作者在申报与外市人士合作的成果时,必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申报与本市作者合作的成果时,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具体作者以出版时的封面署名为准。
2.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份册申报参评,整体不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作品,二者只能选以,不能重复参评。
3.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二、上报材料和时间
1.上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报表一式8份,著作类成果原件7份,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8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汇总表电子稿一份。请各学院(部门)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统一上报科研处(电子稿发送钉钉科研处“曾静”)。
2.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
3.联系人:曾老师(8025631)。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