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推动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在教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于近期开展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单位(不含教育行政部门)中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且向基层教师倾斜。
2.本次评选仅针对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内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数量
1.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名。
三、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由申报个人按《填表须知》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7份(每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与申报表合订成册),《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年10月1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9年9月1日
附件:
1.
附件1: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申报填表须知.docx
2.
附件2: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3.
附件3:申报浙江省(2017—2018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