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从2019年1月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衢院科〔2018〕8号)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若成果预期在12月31日前取得,可先上报,后补交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均为第一责任人)填写《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1),在各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本部门。
2.各部门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于12月9日下班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稿请发至钉钉科研处曾静。
三、佐证材料
1.符合奖励条件的所有成果(科研项目类无需提供材料)均提供原件1 份(经科研处审核后统一归还)。
2.复印件1份,按以下要求提供:
(1)论文:①能在知网上查询到的中文期刊,可不提供复印件。
②有收录证明的论文,只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外文原文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2)学术专著:封面、出版信息页面、目录。
(3)研究报告:报告+批示或采纳证明。
(4)科研项目:无需提供材料。
(5)专利:专利证书(有专利号的一页)。
(6)科研成果获奖、艺术创作成果等:获奖证书。
四、其他说明
1.请严格按《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格式填写,包括时间格式,请勿更改表格函数。
2.科研工作奖励基本标准为0.1万元/分。学校限定科研工作奖励上限为200万元/年,超过此上限时按比例折算。获奖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申报,先按0.1万元/分进行预报,由科研处汇总后再按比例折算。
联系人:曾老师 0570-8025631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1.
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2.
衢院科_2018_8号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