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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浏览:900次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20191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衢院科〔20188)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若成果预期在1231日前取得,可先上报,后补交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均为第一责任人)填写《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1),在各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本部门。

2.各部门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于129日下班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稿请发至钉钉科研处曾静。

三、佐证材料

1.符合奖励条件的所有成果(科研项目类无需提供材料)均提供原件份(经科研处审核后统一归还)。

2.复印件1份,按以下要求提供:

1)论文:①能在知网上查询到的中文期刊,可不提供复印件。

              ②有收录证明的论文,只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外文原文不需要提供复印件。

2)学术专著:封面、出版信息页面、目录。

3)研究报告:报告+批示或采纳证明。

4)科研项目:无需提供材料。

5)专利:专利证书(有专利号的一页)。

6)科研成果获奖、艺术创作成果等:获奖证书。

四、其他说明

1.请严格按《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格式填写,包括时间格式,请勿更改表格函数。

2.科研工作奖励基本标准为0.1万元/分。学校限定科研工作奖励上限为200万元/年,超过此上限时按比例折算。获奖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申报,先按0.1万元/分进行预报,由科研处汇总后再按比例折算。

联系人:曾老师    0570-8025631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191112

附件:

1.2019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2.衢院科_2018_8号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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