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从2020年1月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衢院科〔2018〕8号)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若成果预期在12月31日前取得,可先上报,后补交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奖励条件的教师(均为第一责任人)填写《2020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1),在各部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本部门。
2.各部门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1份于12月7日下班前上报科研处,电子稿请发至钉钉科研处尤婷。
三、佐证材料
1.符合奖励条件的所有成果(科研项目类无需提供材料)均提供原件1份(经科研处审核后统一归还)。
2.彩色扫描件1份,按以下要求提供:
(1)论文:(文件名:论文+第一作者+论文名称),收录证明(收录证明+SCI或EI+第一作者+论文名称):
(2)学术专著:封面、出版信息页面、目录(文件名:学术专著+第一作者+书名)。
(3)研究报告:报告+批示或采纳证明(文件名:研究报告+第一作者)。
(4)科研项目:无需提供材料。
(5)专利:专利证书(有专利号的一页)(文件名:专利+第一作者+ZL开头的专利号)。
(6)科研成果获奖、艺术创作成果等:获奖证书(文件名:科研成果+成果名称+第一作者)。
四、其他说明
1.请严格按《2020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格式填写,包括时间格式,请勿更改表格函数。
2.科研工作奖励基本标准为0.2万元/分。学校限定科研工作奖励上限为400万元/年,超过此上限时按比例折算。获奖个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申报,先按0.2万元/分进行预报,由科研处汇总后再按比例折算。
联系人:尤老师 0570-8025631
衢州学院关于印发《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2020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衢州学院科研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