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浏览:766次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两个级别),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 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同年度已经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无论是否立项),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至(3)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不得申报。

11)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国防军事教育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5.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招标、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16点前

2.报送材料要求(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1)申报书/活页: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省教科规划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将于2月下旬发布,省里的申报要求较往年不会有大变动,如有变动事项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3.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5.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年2月10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衢州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九华北大道78号  邮编:324000  电话:0570—802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