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的通知
注意事项:1.相关通知见附件,申报材料请于9月10日前通过科研秘书提交;
2.申报请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申报,申报材料请多打印1份供存档;
附件: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衢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审批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