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衢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衢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衢社科规办〔202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型和范围
(一)评奖类型
1.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志书、科普读物等);
2.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及调研、咨询、对策报告等应用性研究成果)
(二)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限评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的著作类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获得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决策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再重复评奖。
二、申报条件
1.必须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2.必须是我市作者的成果,或是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显示的成果。我市作者在申报与市外人士合作的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我市作者在申报与本市作者合作的成果时,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具体作者以出版时的封面署名为准。
3.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应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分册)申报参评,整体不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作品,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参评。
4.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5.作品的作者死亡,申报权属于其法定继承人。
三、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报表一式8份。
(3)著作类成果原件7份;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电子版1份。
(4)相关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电子版1份。
(5)汇总表一式一份。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6时。
附件:1.衢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2.衢州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1-2.doc
科研处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