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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衢州学院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747次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各学院(部):

根据《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2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我校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填写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填表前务必仔细阅读《办法》及汇总表的标注,必须按照注释要求,规范填写。

二、为加强老师个人、各学院(部)及学校成果管理,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审核不用要求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所有申报的科研工作量须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特殊不能上传的单独提供电子版佐证),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格式标准,二级学院(部)秘书严格审核,否则不予认定。

1.纵向科研项目应提供立项文件、任务书、到账回单、或结题文件。横向科研项目上传合同、到账凭证和完成证明;

2.论文:封面与目录(如有)、正文页,收录/转载证明(在收录转载页面上传,SCI收录证明须为“中科院收录证明”);

3.学术著作上传:封面+出版信息页面+目录;

4.学术交流:主办/承办(上级批文公函,会议通知,手册,会议网站,照片及相关证明);参与/特邀(邀请函、会议通知、手册、会议网站、报告主题、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5.标准和规划:批文和相关合同及到款佐证;

6.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批示或采纳证明。

7.科研成果获奖:获奖证书。

8.专利成果上传专利证书扫描件;

9. 科研平台、科研团队、学科和学位点无需上传科研管理系统,由负责人填报并负责分配,并附上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应文件(如批准文件、验收合格文件、考核通过文件)等文件;

10.所有文件、证明、上传材料须是鲜章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将不予通过。上传材料须做成一个PDF的格式,请勿单张上传。所有科研成果(项目、论文、专利等)的时间、人员要与文件或原件一致,时间或人员填报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

11.填报范围:202211日——20221231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表格和支撑材料。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科研工作量教师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节点

1.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电子版,20221215日前所在二级学院(部)。

2.每项工作量的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按要求上传并通过科研秘书最终审核)。20221215日前所在二级学院(部)。

五、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节点

1.汇总本学院(部)所有教师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务必注意不要遗漏,核查每条成果是否规范填写及完整),20221216日中午下班前发送至叶群老师浙政钉。

2.审核本学院(部)所有教师科研管理系统支撑材料(核查每个佐证是否齐全,核对各字段信息是否有误,应当准确、无遗漏填报全部字段,确保填报信息完整)。20221216日中午下班前审核完成。

3.提交本学院(部)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1份,个人科研审核申报承诺书1份,盖章报送(打印时只需打印所填内容部分,各类表没有成果的可不打印,打印时建议A4横向页面单页打印),20221231日报送到科研处218室。

六、注意事项

1.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如若12月底出来的成果未来得及登记,在20221231日前找本学院(部)负责人更新(202311日后不再接收个人2022年科研工作量申报,如因学校统计时间过早未来得及的申报的,顺延到2023年登记,如因个人遗漏申报不再核定)。

2.申报的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必须有正规的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科研工作量应统尽统(目前没有科研工作量考核要求的老师也要填写,涉及个人年度考核、学院考核),尤其是论文、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等数据,涉及学院、学校考核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联系人:尤婷,叶群 电话:18957039626 17888200204

附件:2022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工作统计汇总表.xlsx科研工作量统计办法.pdf附件2:科研审核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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