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名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的
公示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的规定要求,我单位现开始对拟申报的省科学技术奖励成果(成果名称:中国东南地区溴系阻燃剂和重金属的环境污染调查与生物毒性评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自 2023年3月9日至 2023年3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信方式反映。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程海翔
联系方式: 0570-8026581
附件:
1_5.中国东南地区溴系阻燃剂和重金属的环境污染调查与生物毒性评价-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pdf
衢州学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