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衢社科规办〔2023〕1 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社科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坚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衢州实践的精彩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2023 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应用对策类课题为主,兼顾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分为申报立项和成果立项两种立项方式。
(一)申报立项
1.应用对策类课题,根据2023 年度社科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 1)申报,也可根据研究方向进一步细化,自行确定选题申报。成果形式为论文或对策报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入编《衢州社科要报》视为结题。
2.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主要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不设研究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身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确定选题申报。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公开出版著作视为结题。
3.申报要求:每位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 1 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人有在研市级以上社科课题尚未结题的,或有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题等科研不良信誉记录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
4.申报材料:课题负责人填写《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材料通过科研秘书提交。
5.申报时间:2023 年4月13日下班前。
(二)成果立项
研究成果在《衢州社科要报》上编发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经市社科联推荐在“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的;经市社科联推荐参加有关理论征文活动并获奖的,经市社科规划办审定后,立项为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立项方式,全年接受投稿,无需申报,无数量限制。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立项。申报的课题,经专家评审、市社科规划办审定后,公布社科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二)跟踪管理。各课题立项单位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管理,在课题研究中期向市社科规划办通报立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牵头组织研究的责任,按时间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
(三)成果应用。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加强对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均须在醒目位置标明“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依据。对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学术意义的成果,市社科联将通过《衢州社科要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四、课题结题
(一)结题材料:根据相应课题类别提供课题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结题时间:应用对策类课题要求2023 年12 月1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要求立项后一年内结题,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
附件:1.2023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指南
2.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2023年度衢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