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浙教科院〔2023〕1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单位自主申报、学院推荐、校学术委员会投票,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校长办公会通报,我校1个集体拟推荐申报2021-2022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1位老师拟推荐申报教科研先进个人,特此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若对拟推荐事项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科研处、纪委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
4. 如上述公示事宜因各种原因不能申报,按照排序替补。
5.受理电话:科研处:8025631
纪委:8015030
科研处
2023年10月12日
排序 | 申报类别 | 申报者 |
1 | 教科研先进集体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教科研先进个人 | 张玉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