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的通知
注意事项:1.我校限报2项;
2.申报材料请于12月21日前通过科研秘书提交科研处;
3.申报材料请提交电子稿及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需学院签字盖章。
附件:附件1 成果推荐表.doc
附件2 成果推荐汇总表.xls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_2023)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