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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衢州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关于做好衢州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3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2023年1月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院科2022〕5号)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程序

1.请负责人于12月27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所有项目成果需经二级学院初审,科研处复审。终审通过后点击“科研考核-2023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查看工作量,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打印“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并签字提交。(系统滞后,终审通过后1-2天可查看,如赋分有误请在科研系统微信反馈群内联系技术人员)

2.请各部门对教师提交的“个人工作量统计表”进行审核,确保与系统一致、无遗漏、个人业绩无重复且已签字确认,汇总后于2024年1月2日下班前提交科研处。

三、佐证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上传立项文件、申报书/任务书/合同书;项目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结题证明

2.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应上传盖章版合同经费已到账应完成经费认领,项目结题应提交结题证明和成果清单,完成证明;

3.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如有)+正文页,收录/转载证明(在收录转载页面上传,SCI收录证明须为“中科院收录证明”);

3.学术著: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证明衢州学院成果部分(非国内出版请提供出版备案回执)

4.学术交流:主办/承办会议(上级批文/公函,会议通知,手册,会议网站,照片相关证明);参与/特邀(邀请函、会议通知、手册列名单、会议网站、报告主题、照片相关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授权应提交产权证书;产权转化应上传转化合同并完成经费认领。

6.标准和规划:上级批文和相关合同及到款佐证;

7.科研成果获奖:获奖文件/证书。

8.平台与团队:由负责人填报《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并分配,无需上传科研管理系统,佐证材料附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应文件(如批准文件、验收合格文件、考核通过文件)等文件;

9.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批示或采纳证明。

10.体育艺术创作成果:赛事/展览通知、获奖/参展证书或证明。

说明:所有文件、证明、上传材料须是章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不予通过。上传材料须合成一个PDF,请勿单张上传。所有科研项目/成果的时间人员与文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2022年度科研工作量未统计的成果(可通过科研考核-2022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查询)请在系统内录入,终审通过后填写《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请各二级学院核实相关业绩未在2022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学院核实并盖章后于12月27日提交科研处,审核后由管理员在“个人工作量统计表”中增加,个人表打印时应显示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按时上报。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

3.科研工作量应统尽统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如12月底未能取得佐证材料(一般指外文期刊收录证明)顺延到2024统计如因个人原因遗漏申报不再纳入统计

联系人:尤老师 老师

附件: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xlsx



   科研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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