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运用奖补的通知
根据衢州市经信局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3 年版)》(衢经信转升〔2023〕37 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将自有专利许可或转让给衢州市域内其他经济主体使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二、奖补标准
按照许可、转让合同实际到帐金额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10年以上、有海外同族专利、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转让后参与专利质押等)按5%、其他专利按3%。
四、申报材料
1.专利转让或者许可备案合同(文件命名:合同+项目名称)
2.合同(协议)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文件命名:付款凭证+项目名称)
3.企业引进专利项目后产生经济效益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文件命名:经济效益证明+项目名称)
注意: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每个学院所有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不需每个专利或每个人一个文件夹。
四、申报时间
材料提交电子版,请于6月27日17时前通过科研秘书提交。
五、注意事项
如有遗漏,请联系科研处核实。
科研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