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报限额
本年度项目采取限额申报与择优委托两种方式。限额申报类可自由选题,建议的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择优委托类项目名称已指定,详见附件2。
申报项目分为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两类。限额申报类的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我校分别限额申报4项、8项。择优委托类项目我校限额申报8项,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不限比例。
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可以是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应用对策类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基础理论类研究一般应在3年内完成。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重大研究成果。
(二)项目申请者一般为高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且一线教师比例不低于50%。国家级项目以及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实施,各高校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其中,规划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建议不低于20万元,青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建议不低于5万元。项目经费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学科代码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4位一级代码填写。
三、截止时间与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6时,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提交:《申请书》(封面+A表+B表)、《汇总表》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提交:《申请书》(封面+A表+B表),统一命名为“限额或择优-A表-项目名-4位一级学科代码.pdf”,A表中的“成员签字页”及“项目组承诺”需签字后扫描替换;
《申请书》(仅B表),统一命名为“限额或择优-B表-项目名-4位一级学科代码.pdf”。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各推荐单位须分别对限额类项目和择优类项目作出明确排序(不得并列),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各申请者须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如项目申请获得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资助”,英文标注可使用Major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Research Projects in Zhejiang Universities,省教育厅对项目研究成果拥有使用权。立项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
(三)项目结题将以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成果形式作为重要依据。最终成果需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著作类成果需已完成,论文类成果需正式发表,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
附件:1.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doc
2.择优委托项目选题指南.doc
3.项目申请书.doc
4.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