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衢州学院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24年度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
2024年1月1日始取得且列入《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院科〔2022〕5号)的科研成果。
二、申报程序
1.请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项目/成果,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所有项目成果需经二级学院初审,科研处复审。所有业绩终审通过后点击“科研考核-2024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查看工作量,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打印“个人工作量统计表”并签字提交。(如赋分有误请在科研系统微信反馈群内联系技术人员)
注意:(1)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未统计的成果(可通过科研考核-2023年科研工作量统计查询)填写《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由二级单位核实相关业绩未在2023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学院核实并盖章后于12月27日提交科研处,审核后由科研处管理员在“个人工作量统计表”中增加,个人表打印时应显示。
(2)若新审核通过的个人业绩未生成对应工作量,可联系科研秘书对工作量进行重新计算,但重新计算可能会导致分配的业绩被重置,可以对业绩分进行重新分配。
2.请各二级单位对教师提交的“个人工作量统计表”进行审核,确保与系统一致、无遗漏、个人业绩无重复且已签字确认,汇总后于2024年1月3日下班前提交科研处。
三、佐证材料
1.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分应上传立项文件、申报书/任务书/合同书;项目结题分应上传结题证书/结题证明;经费到账分应完成经费认领。
2.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应上传甲乙双方盖章版合同,经费已到账分应完成经费认领,项目结题分应提交结题证明和成果清单,完成证明;
3.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如有)+正文页,收录/转载证明(在收录转载页面上传,SCI收录证明须为“中国科学院收录证明”);
4.学术专著: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证明衢州学院成果部分(非国内出版请提供出版备案回执);
5.学术交流:主办/承办会议(上级批文/公函,会议通知,手册,会议网站,照片等相关证明);参与/特邀(邀请函、会议通知、手册(列名单)、会议网站、报告主题、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6.知识产权:授权应提交产权证书;产权转化应上传转化合同并完成经费认领。
7.标准和规划:上级批文和相关合同及到款佐证;
8.科研成果获奖:获奖文件/证书。
9.平台与团队:由负责人填报《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并分配,无需上传科研管理系统,佐证材料附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应文件(如批准文件、验收合格文件、考核通过文件)等文件;
10.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正文、批示或采纳证明。
11.体育艺术创作成果:赛事/展览通知、获奖/参展证书或证明。
说明:所有文件、证明、上传材料须是带章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不予通过。上传材料须合成一个PDF,请勿单张上传。所有科研项目/成果的时间和人员须与文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按时上报。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
2.科研工作量应统尽统,2024年度科研工作量如因12月底未能取得佐证材料(一般指外文期刊收录证明等),可顺延到2025年统计,如因个人原因未申报将不再纳入统计。
联系人:叶老师 王老师
附件:1.衢州学院科研工作量汇总表-补充.xlsx
2.衢院科〔2022〕5号衢州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4年12月23日